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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城镇总体规划编制的几个问题
上传时间:  2007-11-29 13:10:38

关键词: 小城镇    总规编制
来  源: CUAD期刊库

作者】:鄯善县城乡建设局谢红梅    吐鲁番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室李荣
【摘要】:小城镇总体规划编制的模式和深度、法律体系、近期规划、建设特色等方面的问题
【关键词】:小城镇  总规编制  问题
    改革开放20年来,我国小城镇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。已编制的小城镇总体规划对于促进城镇事业的协调发展,优化城镇用地布局,规范各项建设均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,一大批充满活力的小城镇正成为带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单元,为我国农村的现代化建设以及城市化发展起到巨大的作用。
分析已编制的小城镇总体规划我们可以发现以下几个问题:
    一、小城镇总体规划编制的模式和深度不够
    小城镇规划的基本理论体系还没有形成,当前小城镇规划基本思路还是模仿大中城市的规划理论及方法。小城镇总体规划包含镇域体系规划、驻地总体规划,成果包括说明书、文本和基础资料汇编及必要的图纸等。只是由于小城镇的规模小、基础资料不全而导致编制的规划内容深度较浅。由于小城镇不像大城市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后,紧接着编制各项专业规划,而是用总体规划直接指导小城镇的具体建设活动,在实际工作中可操作性较差,不利于规划的实施管理,因此其深度明显不够。小城镇总体规划的编制至少应该在某些方面(如给排水、道路、竖向等)达到城市分区规划、甚至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深度,以利于规划实施中的管理应用。
    二、规划管理的法律体系不健全
    随着小城镇建设的不断发展,各种矛盾的出现,要求小城镇总体规划中必须具有相应明确的法律依据。但经批准后的总体规划从文本的格式和内容来看,基本是对规划图纸的文字界定,规划管理中的有关技术规定和规范内容缺乏论述,有些法律概念较为模糊,遇到问题时只能套用上一级城市规划中的有关内容。在实际应用中常感不适。因此,小城镇总体规划的文本要充分体现小城镇规划管理的特点,不仅包含规划图纸的有关内容,还应把规划管理中实际应用的有关技术规定及要求纳入其中,使规划建设与管理及执法过程中法律依据更
健全。
    三、有关小城镇近期建设规划的问题
    小城镇总体规划一般分为近期和远期,通常是远期规划内容较全,近期规划相对粗些,而实际工作中受到政府任期制度的制约,“领导一换,规划重来”的现象比较突出,好的长远规划不能很好的指导当前建设,甚至产生了近期建设与总体规划相违背的情况。这一问题已成为目前小城镇总体规划实施中的大问题,有些地方甚至产生了总体规划无用论的说法, 对此,我们应引起重视。
    有此地方建立近期建设项目库,使领导对近期建设项目、投资及建设的紧迫性能够全面
把握,并可有选择性的进行年度安排,这是一种很好的尝试,值得推广。
    四、小城镇建设缺乏特色
    提到小城镇建设特色,大家普遍感到千城一面,沿街建设的二屋楼房,一度成为小城镇与乡村的明显区别,城镇与城镇之间的差异越来越少,规划的地域特色或民族特色不够明显。随着对外开放和相互交流的加深,城镇间相互学习和借鉴,新材料和技术的推广应用,势必会导致各个城镇之间共同点日益增加,区别逐渐缩小。但如何在顺应潮流的同时,保持自己的独特性,增加城镇的标识感,形成地域文化特色已成为当前小城镇规划的一大难题。
建筑风格对整个小城镇建设形象有很大的影响,良好的建筑形象是构成城镇特色的重要内容,但仅凭建筑风格来创造特色是不够的,小城镇的形象特色是小城镇人工构筑物、人文因素、自然形态综合作用而形成的整体性空间特征。加强小城镇所处自然环境的研究,来构成小城镇的特色,用绿化多样性构建小城镇的特色,将其它更多能体现城镇特色的元素,运用到城镇规划中。使城镇建设更具特色。小城镇应根据自己的地理环境、历史文化和民族风情等,明确发展方向和特色定位。城市特色是一种文化的积累和发展,需要有步骤地形成和完善。
    总之,小城镇的规划建设涉及社会方方面面,小城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必须充分考虑城镇的特点,借鉴其它规划的编制方法,使编制完成的总体规划能够更好地指导今后的小城镇建设管理。
 
[参考文献]
全国注册规划师考试参考书。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[M]。北京:中国计划出版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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